嚴打虛擬幣炒作,數藏平臺亂象或已觸紅線。

8月9日,網信辦發佈重磅通知《國家網信辦集中整治涉虛擬貨幣炒作亂象》,再次對虛擬貨幣重拳初出擊,這是自去年9月央行等十部門對虛擬貨幣非法業務活動重拳出擊後,第二次相對產生較大影響的加碼整頓行動,截止目前已關閉上1.2萬個違規用戶賬號,清理數5.1萬條違規信息。

源引中國新聞《對涉虛擬貨幣炒作亂象,出重拳!》原文如下:

關閉@ICE暴雪創始人、@幣圈爆爺等1.2萬個違規用戶賬號,清理『投資比特幣輕松賺錢』等違規信息5.1萬餘條。

對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誘導網民進行『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投資的@飛哥的故事江湖、@絕對盤感比特幣等989個微博、貼吧賬號和微信公眾號依法予以關閉。

此外,指導地方網信部門約談涉虛擬貨幣宣傳炒作的『鏈節點』、『創投圈』等經營主體500餘家次,要求全面清理宣傳炒作虛擬貨幣交易的信息內容。

對專門為虛擬貨幣營銷鼓吹、發佈教程講解跨境炒幣、虛擬貨幣『挖礦』的『幣頭條』等105家網站平臺,國家網信辦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予以關閉。

本次高壓打擊呈雷厲風行之勢,手段快速,目的明確,該通知同時還表示,依據《關於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精神,也就是924通知,釋放了三個重要信號:

《1》網站平臺需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2》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持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

《3》在目前監管的基礎上,再加大對誘導虛擬貨幣投資等信息內容和賬號糾察力度。

嚴打虛擬幣炒作,數藏平臺亂象或已觸紅線。

除了繼續加碼整頓虛擬貨幣相關違法互動外,從被封禁的賬號類型和文中在『虛擬貨幣』之後所增加的『虛擬資產』、『數字資產』兩個關鍵詞可以看出,嚴厲打擊的范圍已經不再圍繞著特指『虛擬貨幣』這一單一目標,而是包含『虛擬資產』、『數字資產』在內的廣義的圍繞『虛擬資產』的相關違法行為,這其中必然將包括『NFT』、『數字藏品』。

其實在早前6月份發佈的《福建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小組關於防范NFT違規風險的提示函》中有如下表述『不得未經批準從事NFT交易、不得違規變相參與NFT活動』等四條提示,其中《提示函》對NFT和數字藏品進行了本質區分,《提示函》指出NFT特指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差異於虛擬貨幣的同質化代幣,但依舊是可以進行交易的代幣類型,金融化後容易與詐騙、炒作、洗錢等非法活動關聯,引發連鎖風險,國內當前的標準是要求不得未經批準從事NFT交易。

而數字藏品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科技與標準綜合實驗室區塊鏈版權中心的定義中,是指使用區塊鏈技術,對應特定的作品、藝術品生成的唯一數字憑證,在保護其數字版權的基礎上,實現真實可信的數字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

兩者看起來都是基於區塊鏈技術,但根本的差異在於國外的NFT基於公鏈,完全去中心化的,其核心的特點是不受管理,不受控制,而國內的數字藏品基於由政府搭建或指定機構搭建的聯盟鏈,國家對聯盟鏈具備監管責任和約束能力。

同時在發行藏品的內容上,國外的NFT沒有必要的版權審核流程,這也是NFT在交易中容易出現被盜、流失、版權侵權糾紛問題的原因,而國內合規數字藏品必須要經過內容審核才能上鏈進行發佈,對比於NFT,國內當前的數字藏品發展方向更傾向於數字出版物的概念,最大化版權的歸屬。

貨幣或代幣的本質就在於實行交易行為或衡量可交易物品的價值,而數字藏品則是通過利用區塊鏈可溯源、不可篡改、公開透明的技術手段,將文化要素進行流通,使得數字文化產品、版權作品的價值進行錨定,傳遞的是數字文化要素的價值。

年內中國數字藏品行業發展『狂奔』,達到百花齊放的程度,數藏平臺快速增長,大大小小的數字藏品平臺幾近超過400家,發行的數字藏品內容也有從非遺文化向體育、影視、音樂、航天航空、知名藝術家等多個行業和領域擴展的態勢。

數據顯示,與數字藏品相關的企業有53家,而與數字經濟技術層相關企業超183萬家,其中,2021年新增註冊企業近70萬家,增速68.48%。

可以看出數字藏品在國內依舊保有極大的發展和上升空間,但無論是數字藏品還是虛擬貨幣、任意形式的虛擬資產,都不可觸及惡性炒作、虛假宣傳,金融化的產品、做二級市場、侵權盜版、非法出版、違背國家的核心價值觀,與詐騙、炒作、洗錢等非法活動關聯的紅線。

區塊鏈技術應用、數字人民幣、數字藏品等相關應用,在中國實施文化數字化戰略的過程中是極度重要的手段和工具,期待在這一系列整頓之後,可以盡早重拾安全、穩定、快速發展的行業環境,善用數字藏品的正向價值,讓其遠離炒作,激發其更多新動能,在數字化時代中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