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認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極其嚴重的危害。
並將對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行為開展全面整治。
那麼,虛擬貨幣『挖礦』到底是什麼意思,存在哪些危害呢。
虛擬貨幣『挖礦』就是通過專用的『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其實質就相當於虛擬貨幣系統出了一道數學題,誰的礦機最先計算出正確答案,誰就能獲得對應的虛擬貨幣獎勵。
這個過程需要計算機不斷進行計算,計算機計算速度越快,就需要消耗大量的電量。
到底需要多大的耗電量呢?虛擬貨幣挖礦專用的礦機需要大量的顯卡,礦機顯卡功率一般在300W左右,一臺礦機裝4張顯卡就是1200W,加上其他設備,一臺礦機的功率在1400W左右。
礦場礦機一般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會運行,一臺礦機一天耗電量就是33.6度。
某些礦場往往擁有大量的礦機,比如西部某省一家從事『數據服務』的企業,月均耗電量達2500度。
可以想象,這些挖礦企業對電量的消耗有多大,會產生多大的碳排放。
同時,這些挖礦企業對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有什麼作用嗎?完全沒有,還會因為對電量的大量消耗,影響合法經營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