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是落後工藝不是高科技。

作者:佘惠敏

近日,一條整治虛擬貨幣『挖礦』的新聞,讓網友們對『挖礦』企業發動了『群嘲』技能。

10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官網上發佈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計劃在該目錄淘汰類『落後生產工藝裝備』中,增加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一項。

消息一出,不少網友在評論區說起了俏皮話:『哈哈哈,這個帽子是我沒有想到的!』『確實落後,高耗能,純靠堆顯卡!』

這種群嘲正是源於諷喻味十足的現實:過去,『挖礦』企業常以『大數據』『區塊鏈』『雲計算』『超算中心』等作幌子,把自己偽裝成『高科技』,騙取地方對高科技企業的優惠扶持;而最新通知把『挖礦』企業的『高科技』面皮撕掉了不說,反手就把『落後工藝』帽子給人戴上了,堪稱傷害性不大,揭露性極強。

說傷害性不大,是因為主要傷害此前已經輸出過了。

相關部門多次發文,全面禁止虛擬貨幣『挖礦』,大量『礦場』已被關停;說揭露性極強,則是因為『挖礦』的『高科技』面具確實迷惑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公眾,最新通知點明『挖礦』企業『落後生產工藝』的屬性,有助於公眾破除迷障,深化認知。

『挖礦』落後在哪?

高耗能。

『挖礦』指虛擬貨幣『生產』過程,實質是通過計算機設備投入大量算力『解密碼題』,需耗費巨大電力。

一臺礦機運行24小時耗電量相當於一個5口之家的月用電量。

劍橋大學發佈的數據顯示,比特幣『挖礦』一年約消耗133.68太瓦時用電量,超過2020年瑞典全國用電量。

高污染。

如果礦機使用的是火電,它們所消耗的巨額電力通常意味著大量碳排放和嚴重空氣污染。

礦機折舊也會帶來大量電子垃圾。

最新研究顯示,比特幣『挖礦』每年產生多達3.07萬噸電子垃圾。

電子垃圾中含大量有害的重金屬和化學物質,回收不當就會污染土壤、水。

高危害。

礦機耗電大,會擠占工業和民生用電,造成『電荒』,損害社會經濟。

虛擬貨幣具有高度匿名性、去中心化特點,易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載體。

低產出。

『挖礦』不能生產出實際的產品,隻生產出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沒有實際價值支撐,對當地經濟發展並無多少益處。

此前曾有報道稱,內蒙古一家『挖礦』企業,2021年前4個月的月均耗電量達4500萬千瓦時,納稅僅9萬元。

能耗之大和稅收之少嚴重不匹配。

中國在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已經淘汰了不少『落後生產工藝設備』,它們往往具備高耗能、高污染、高危害、低產出等特點中的一條或多條。

而對『挖礦』來說,這四條全中。

說『挖礦』落後,委實不冤。

『挖礦』不是什麼高科技。

這種落後生產工藝,隻會爭搶寶貴的電力,浪費巨大的資源,埋下太多的隱患,必須堅決整頓!

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