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黔發改價格〔2022〕462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局》,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有關增量配電網企業:
為有效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有關規定,現就我省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納入差別電價政策實施范圍,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該類項目加價標準提高為每千瓦時2元。
二、各市《州》發展改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動態甄別,及時更新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名單,並將名單及時函告當地供電企業或增量配電網企業。
三、各級供電企業或增量配電網企業要加強與政府部門協同,對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確保虛擬貨幣『挖礦』差別電價政策執行到位。
四、政策執行時間不足一個抄表周期的,執行差別電價的電量可按對應抄表周期內日平均用電量乘以應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天數確定。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6月17日
編輯 武芮西
編審 幹江東 羅瑋
來源 貴州省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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