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X的破產給投資者和消費者造成了數十億美元的損失,除此之外,這件事情還產生了另外一個深遠影響,那就是加密貨幣行業失去了公眾的信任。
為了應對這種影響,創業者和其他從業者必須反思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以及我們應該如何避免重蹈覆轍。
我們必須努力淘汰肆無忌憚或者不負責任的從業者,同時繼續拓寬Web3的邊界。
我從2015年進入加密貨幣行業。
我認為要挖掘區塊鏈技術的潛力,必須做到五件事情。
第一,我們需要能夠保護用戶和促進創新的法律框架。
目前通過執法進行監管的現狀必須終結。
1996年的《電信法案》《Telecommunication Act》為以負責任的方式發展創新創造了條件,政策制定者和行業領導者可以合作制定類似的法律。
新規定必須區分技術和基於技術提供服務的公司。
以互聯網為例,我們不會監管網絡時間協議或者超文本傳輸協議《即網絡》。
但我們會監管PayPal等平臺、康卡斯特《Comcast》等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及亞馬遜《Amazon》等利用這些協議的法人實體。
對於FTX破產這樣的災難,政策制定者必須了解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去中心化,而是加密貨幣公司的中間環節過於集中,向公眾隱瞞了它們的決策和財務健康狀況。
第二,我們要牢記區塊鏈技術為什麼能夠具有顛覆性,並集中精力開發可以發揮區塊鏈優勢的產品和解決方案:區塊鏈使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能夠點對點地轉移、存放和管理個人財富和資產。
對於那些致力於為所有人開發更好的網頁和更包容的金融系統的創業者,我們應該大力支持。
區塊鏈是第一個價值型數字媒介,就像互聯網是第一個信息型數字媒介一樣。
我們的數字經濟需要一種數字原生資產,可以用於支付、儲蓄和用於其他金融工具。
該領域的下一批創業者應該專註於創建簡單易用的Web3應用,吸引大量用戶,並且要解決更多的實際問題,而不是晦澀難懂的交易應用和神神秘秘的金融票據。
開發普通人想要、需要和能夠理解的產品。
第三,打破對經營集中化公司的加密貨幣創業者的英雄崇拜。
現實情況是,FTX這樣的中介平臺不應該主導整個行業。
畢竟,Web3的吸引力在於其非許可性和去中心化,這意味著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方持有數字資產,進行點對點管理,並且對資產的治理擁有發言權。
比特幣《Bitcoin》最先實現了這一點,以太坊《Ethereum》和去中心化金融《DeFi》應用則發揮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FTX確實提供了出色的用戶界面和體驗,但它應該提高透明度、改善風險管理和加強治理。
FTX這樣的公司作為進入行業的通道,確實為這類資產以及整個Web3行業做出了貢獻,並且能夠繼續發揮作用。
然而,進入行業的通道不應該定義整個行業。
目前,幣安《Binance》的加密貨幣交易量占整個行業的一半。
我們可以稱贊它能夠存活下來,但這種程度的集中值得所有人警惕。
第四,我們需要支持希望利用公共區塊鏈開發Web3的企業。
許多大公司曾經花費數年時間,對許可鏈和其他封閉系統進行修補,現在都已經改用以太坊和其他公共基礎設施。
雖然這些平臺未能提供價值,卻讓大公司順利接受了這項技術。
現在,我們應該開發更多的通道,讓大公司可以利用這些公共基礎設施來進行實際的商業應用。
非同質化代幣《NFT》就是很好的起點,它們能夠讓大公司對Web3有『清醒的認識』,並為促進創新開辟道路。
Web3領域的企業創新可以令用戶和開發者受益,也能夠為投資者帶來回報。
畢竟,如果有數百家公司使用這項技術,它們可能也需要持有標的資產來運營一個節點,或者支付『汽油費』等。
最後,我們必須承認,雖然自我托管對某些人來說是Web3的特征,但卻是其他人采用Web3的巨大障礙。
這意味著這個領域的用戶需要值得信任的服務提供商。
並非所有人都可以直觀地理解Web3的技術工具,而且許多用戶在持有自己的資產時都會有合理的擔憂。
Web3音樂平臺Audius的創始人羅尼爾·拉姆伯格最近對我表示,FTX的問題應該『促使人們投入更多時間/資源,改善完全自我身份、去中心化的數字資產管理工具的實用性』,但他承認,雖然『現在加密貨幣用戶能夠擁有自主身份,但這樣做的實用性門檻過高,許多主流用戶很難做到』Web3創新者正在開發更易用的工具,但個人尤其是企業依舊需要值得信任的代理人和合作夥伴。
我們應該通過儲備金證明要求等行業標準、合理的法規和社會共識與合作,支持良性企業發展,換言之,我們應該淘汰糟糕的企業,支持敢對權力說真話的企業。
Web3應該使『太大而不能倒』的中介平臺邊緣化。
FTX讓我們明白了比特幣的發明者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希望規避的情況:一個中心化組織,利用其影響力在監管松散的市場承擔過多風險。
最終,付出最大代價的是散戶。
我們需要走出這場危機的陰霾,作出新的承諾:我們不僅要基於開放協議開發安全、簡單、去中心化的工具,還要集中監管受管制的金融中介,無論它們使用哪種技術。
《財富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