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將虛擬幣打到他們的賬戶後,由他們賣出、取現 『搬磚費』砸了這對夫妻的腳。

上家將虛擬幣打到他們的賬戶後,由他們賣出、取現 『搬磚費』砸了這對夫妻的腳。

近期,『元宇宙』『區塊鏈』『NFT』《非同質化代幣》『雲挖礦』等高科技概念受到市場追捧。

新華社記者發現,當前市場上存在部分打著『元宇宙區塊鏈遊戲』『雲挖礦』等高科技幌子詐騙錢財的App。

不法分子謊稱App科技含量高、賺錢效果好,引人上鉤,致使不少用戶跌入陷阱、遭受損失。

 新華社發 王鵬作

  本報訊《記者史雋 通訊員張永睿》電子錢包流轉過程的司法認定如何展開?日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虛擬幣投資『殺豬盤』案件時,運用區塊鏈取證設備進行了取證固證,最終,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8000元。

  2020年9月,杭州的王女士在網上學外語時,被網友推薦投資虛擬幣,結果陷入虛擬幣投資『殺豬盤』,被騙170萬餘元。

王女士報警後,警方從虛擬幣流向入手,發現了一個專為上遊犯罪出售虛擬幣並洗錢的團夥。

最終,該團夥的主要人員陳某、張某夫婦被抓獲。

  據了解,2020年5月,陳某、張某夫婦在家中通過炒虛擬幣賺錢,但並沒有獲得太多收益。

一天,有人聯系張某,想讓她幫忙出售虛擬幣並取現,從中可以賺取1%的『搬磚費』。

張某一聽有利可圖,便與丈夫陳某一起幹。

  上家將虛擬幣打到他們的賬戶後,由他們賣出、取現,然後將現金交給上家安排的人員。

虛擬幣交易從幾萬到幾十萬,這麼大額的交易,上家卻放心讓他們兩個陌生人操作,而且設密碼、對暗號,且每次對方取錢的地方都很偏僻,也不是同一個人,和上家的聊天記錄也總被要求及時刪除……種種跡象表明,這些虛擬幣來路不正。

  陳某夫婦意識到這可能涉及洗錢犯罪,但是在利益的誘惑下,兩人不但沒有停手,反而為了加大當天取現額度,拉上了親戚朋友。

截至案發,陳某夫婦已為上遊犯罪洗錢1500萬餘元。

  為了解決取證固證難題,公安機關商請西湖區檢察院提前介入。

經查,檢察官認為,首先要確定虛擬幣電子錢包層層流轉的過程是否等同於人民幣銀行轉賬。

虛擬幣是通過電子錢包經由上遊犯罪嫌疑人控制的賬戶轉給陳某夫婦,然後由他們出售,轉換成人民幣,再提現給上家。

呈現的證據是電子數據檢查筆錄,沒有數據權屬組織的認證。

『從形式上看,與人民幣銀行轉賬流水類似,但無法像人民幣賬戶一樣能看到賬戶餘額、對手信息,隻能看到數字錢包之間的數字貨幣流向,取證的客觀性難以保證』檢察官介紹。

  對此,檢察官建議公安機關利用西湖區檢察院研發的檢察業務區塊鏈取證設備進行取證固證。

庭審時,該院還申請區塊鏈專家證人出庭作證,確定了證據的客觀性,得到法院認可。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