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背景
隨著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實體貨幣已滿足不了人們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虛擬幣應運而生。
概念
虛擬幣指高科技中代替實體貨幣流通的信息流或數據流。
網絡虛擬幣分類
1、大家熟悉的遊戲幣,在單機遊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藥和裝備,但隻能在自己的遊戲機裡使用。
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
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遊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遊戲幣。
2、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
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3、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福源幣(FTC)、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
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絡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在生活中使用。
虛擬幣與一般貨幣的區別
1、貨幣為一般等價物,有價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效用。
而虛擬貨幣代表的是價值本身,不是一般等價物,是價值相對性的表現形式,或者說是表現符號。
2、在貨幣決定機制上,貨幣一般由央行決定,而虛擬貨幣由個人決定。
3、貨幣的價值轉換,一般在貨幣市場內完成;而虛擬貨幣的價值轉換,在虛擬貨幣市場內完成。
虛擬幣風險
1、『非法』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等金融監管部門與互聯網監管部門,非常明確地界定比特幣與其他虛擬幣一樣是一種特殊商品,應加強防范虛擬幣風險。
2、『安全』風險。
虛擬幣的發行、交易與使用都離不開網絡,網絡安全威脅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外部攻擊、系統故障以及內部人員過錯或破壞。
3、『假幣』風險。
世界各國的貨幣,不論是金屬貨幣還是紙幣,都潛藏著被假冒、偽造的風險。
4、『失密』風險。
互聯網的開放性也給虛擬貨幣發行單位、交易平臺和虛擬貨幣使用者帶來了欺詐、偽造風險,以及由此而單獨或伴隨產生的失密風險。
5、『主體』風險。
商事主體作為企業法人都有正常的生命周期,也都可能存在解散、破產、並購重組等法律風險,這些都會給虛擬貨幣系統和虛擬幣業務帶來重大風險。
6、『貶值』風險。
虛擬幣基本被各國當局定性為特殊商品,通常不能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
這種單向流動的制度安排,很容易產生市場操作,導致虛擬幣價格過度波動,『貶值』成為虛擬幣的重要風險之一。
7、『洗錢』風險。
由於虛擬幣存在交易的無形性與匿名性、使用范圍的廣泛性、註資方式的多樣性、獲取現金的可能性、服務的分割性、交易的快捷性與不可撤銷性、識別利用虛擬幣洗錢的難度大、交易模式的復雜性等特點,其洗錢風險相對較高。
8、『知情』風險。
虛擬幣發行人和交易平臺應當保證虛擬幣使用者的知情權,如果虛擬幣發行人和交易平臺未盡到必要的提示義務,則要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的違法義務,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欺詐。
風險提示:本材料為投資者教育材料,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做出決策。
投資者投資時,應認真閱讀產品合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