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羅莎莎 通訊員 馬強 沈慧
隨著數字經濟的繁榮,虛擬幣由於具有持久、便捷、安全、匿名等方面的優勢,越來越多的不法分子開始利用虛擬貨幣進行洗錢、欺詐、盜竊、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
近日,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虛擬幣詐騙案中,3名被告人經過一系列包裝成功騙得炒幣老手的信任,詐騙受害人710萬元。
2020年10月,徐某、李某、張某3人看到泰達幣等虛擬貨幣炒作火爆,萌生了以收購交易虛擬幣為名實施詐騙的念頭。
11月初,徐某等人鎖定了經常從事虛擬幣交易的張某某。
為了讓張某某對自己的身份深信不疑,徐某等3人專門花心思惡補了關於虛擬幣的知識,租賃豪華跑車,聲稱自己是替香港的大老板在內地找職業操盤手購買泰達幣。
同時,為了取得張某某的信任,還與其簽訂『代購』協議,許諾對方千分之三交易服務費,給張某某嘗了點甜頭,隨即以須達成1000萬交易量為由,一次性騙得價值710萬元的110萬個泰達幣後,直接卷款跑路。
發現上當的張某某立即報警,警方循線追蹤,於2020年12月將徐某等3人抓獲。
2021年4月,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徐某等3名被告人。
2021年7月,該案移交淮安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受害人張某某從事比特幣等虛擬幣交易7年多,可以說是‘幣圈’的網紅,很多人都慕名找其交易』承辦該案的清江浦區檢察院檢察官孟海洋介紹,諸如比特幣等的虛擬幣交易大多采用線上交易,借助所謂的專用錢包交易,像本案中的泰達幣,使用的是一款tkom的交易錢包,此類錢包大多都是國外設計的App,服務器在國外,交易記錄很難查詢,為洗錢、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提供了便利。
孟海洋說,盡管國家金融監管機構多次制發文件,要求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相關行業主管機關也發佈了關於防范比特幣等虛擬幣交易風險的通知,但虛擬幣市場的火熱程度依然不減,地下交易、代幣發行融資(ICO)等違法犯罪活動雖有所收斂,卻從未消失。
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炒作區塊鏈概念,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
『虛擬幣的暗箱交易嚴重幹擾了正常金融秩序,它已經不是簡單的金融愛好概念了,而是隱藏了很多社會風險點』淮安市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王剛說。
針對虛擬幣犯罪等問題,淮安市檢察機關專門發出檢察提醒函,建議當地金融監管部門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或開設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為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提供服務通道,包括引流、代理買賣等服務,以各種名義發售代幣,向投資者籌集資金或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等違規行為,堅持打早打小、嚴厲打擊類似犯罪行為。
『下一步,我們將充分利用網絡監測、大數據篩查、線下摸排等多種手段,加大對‘炒幣’‘炒鏈’等違法犯罪的監測預警力度,加強風險排查,一旦發現苗頭及時果斷處置』清江浦區檢察院檢察長韓少芹表示。
來源: 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