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改委針對虛擬貨幣『挖礦』加大整治力度,實施差別用電|快訊。

四川發改委針對虛擬貨幣『挖礦』加大整治力度,實施差別用電|快訊。

文/王永菲

4月15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關於加大整治力度對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實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國家和省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相關政策規定,嚴禁一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為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對發文之日起至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關停之前的實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政策。

通知提出,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各類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2元;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執行的差別電價加價電費單獨歸集、單獨反映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於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執行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20年以來,在此次四川發文整治虛擬貨幣『挖礦』實施差別用電之前,包括內蒙古、山東、山西、浙江等省份發文對虛擬貨幣『挖礦』實施差別電價。

編輯:孟俊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