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湖北遠安縣警方快速出擊,在鳴鳳鎮城郊結合部取締一處虛擬幣『挖礦』經營點,現場查獲、拆除電腦等『挖礦』設備40餘臺,對經營網絡進行了強制物理阻斷。
民警現場調查取證
據了解,網上『挖礦』指的是『礦工』根據設計者在網上公佈的開源軟件,運用計算機復雜的運算,求得方程式特解,求得特解的『礦工』可以得到特定數量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獎勵,而比特幣可以在網上直接兌換成市場流通的貨幣。
近年來,中國明文規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全國重點整治打擊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當事人『挖礦』使用的設備
經查,今年春節過後,居住在鳴鳳城區的吳某某聽朋友介紹說網上『挖礦』不費力、來錢快,吳某某在經過網上查詢、了解相關知識後,投資20萬元購買了電腦等設備,利用家裡空閑房屋,進行網上『挖礦』非法經營活動。
因網上『挖礦』所需的『鏟子』就是配置較高,運算速度足夠快的計算機《電腦》,而所有計算機需要24小時不間斷的運算,吳某某每月需要支付近萬元的電費,還要支付一定數量的設備維護費,從春節到現在,吳某某不僅沒有賺到錢,還虧損了近20萬元。
在現場,民警對吳某某進行了法制宣傳和教育,吳某某在得知虛擬幣『挖礦』是違法行為時,後悔不已,在民警的監督下,吳某某自行拆除了所有設備,並承諾遠離網上『挖礦』行為。
《通訊員李開明、陳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