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在國內近些年的經濟發展史上,區塊鏈這個在全球掀起軒然大波的新貴缺失了身影。
從區塊鏈關聯最緊密的數字貨幣角度出發,這種不受監管沒有稅收的金融手段確實很難獲得國家政府的承認,並且其不記名的特點讓監管難度極大,這樣的特點註定了數字貨幣會用於一些灰色交易。
在這個時候回望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史,不難從其中尋找到一些端倪。
區塊鏈的發展歷程可以被劃分為三個階段,其中第一階段開始的標志就是比特幣的誕生,在中本聰創造比特幣之後,區塊鏈這項技術隨著第一個產品一同誕生。
這意味著作為一項技術支持,區塊鏈技術本身就是為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提供服務的,因此在誕生初期,區塊鏈技術就已經打上了金融工具的烙印。
在區塊鏈1.0時代中技術的最重要特點就是去中心化的、公開透明的交易記錄總賬。
而比特幣的數據庫由所有的網絡節點共享,由專職人員進行更新——也就是眾所周知的『礦工』。
在這個時代,區塊鏈技術本身有一些非常鮮明的特征,或者說可以被當做整個技術版塊核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在數據層以區塊為單位構建鏈狀數據塊結構,保障了賬本信息真實性的全共享賬本,非對稱加密以及源代碼開源。
以上這幾個特點是區塊鏈發展的基礎,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首先從安全性的角度來說,鏈狀數據塊結構通過加蓋時間戳的方式將系統中的數據塊有序鏈接,並且通過密碼學等專業技術處理讓這些數據以首尾相連的方式有序聯系在一起,後續如果產生新的區塊並需要打包上傳至系統時,則需要將新區塊前一個區塊的散列值,當前時間戳以及一段時間內發生的有效交易以及梅克爾書根治等內容打包上傳至全網。
這種技術手段隨著區塊鏈長度的不斷增加會變得更加安全,如要要修改區塊鏈的交易信息則必須將前面的所有信息全部進行修改並且重新上傳,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因此這種技術保證了賬本信息的安全性。
而全共享賬本更是在前方基礎上進行了二次保障,由於每一個節點都能夠擁有並且儲存一本完整一致的交易總賬,因此即便個別節點被攻擊修改也不會影響全體總賬的真實性,這也很好的解決了雙重支付的可能危機。
非對稱加密和源代碼開源則是應用端的核查手段,可以說區塊鏈1.0時代盡管整體框架並不復雜華麗,但是卻相當嚴謹,有著堅實的基礎才能夠保證後期技術發展以及相關衍生足夠豐富。
區塊鏈1.0時代的技術就已經解決了一個難度很大的端對端問題,也就是可以通過安全的賬本和靠譜技術手段,直接實現個人對個人的資產轉移,要知道這種手段實際上非常困難,盡管如今我們的支付寶微信看似能夠完成這一步,但實際上這仍然是個人賬戶對支付寶賬戶,而後支付寶賬戶對銀行賬戶再到另一個個人賬戶的復雜轉變,隻不過中間過程有支付寶強大的信用背書和足夠的準備資金,這才顯得非常方便。
可是時間上的縮短並不能夠解決程序上的繁瑣,這種難以解決的問題最終被區塊鏈技術搞定了,區塊鏈技術可以去掉中間一切繁冗的步驟直接完成端對端傳輸,這也是區塊鏈技術到目前為止最被人們重視看好的特點。
但是也正是因為這種直接完成端對端交易的能力讓區塊鏈技術至少是數字貨幣在世界上很多國家不受待見不被承認,中國態度的確堪稱全球最強硬但是也並非個例,直到目前為止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還沒有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隻是承認它作為貨物和個人財產的存在,如果在保留便利屬性的同時解決讓人頭痛的隱藏身份一類問題,或許是接下來行業和各國政府都需要思考的方向。
但是盡管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上存在一些問題,我們依然無法否認這項技術做出的突出貢獻,眾多行業大咖一致認為這項技術對於金融行業的影響不亞於復式記賬法的發明,簡而言之這將會是一項影響行業甚至影響世界的偉大創造!
到了區塊鏈2.0時代可以說是快速發展的時代,如果說區塊鏈1.0時代是貨幣時代解決的是去中心化問題,那麼2.0時代的核心概念就是合約。
中本聰很早就提出了三個目標:去中心化的公開交易,端對端的直接價值轉移體系以及強大的腳本系統可以運行任何協議或者貨幣。
作為區塊鏈的奠基人,比特幣已經完成了前兩個目標,至於第三個目標則是在以太坊上才得以完成。
以太坊可以被界定為一個開源的區塊底層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可以運行所有的協議,而在安全性上以太坊和比特幣一樣不受任何人控制,由全球所有的參與者共同維護。
智能合約是以太坊最顯著的特征之一,是可編程貨幣和可編程金融的基礎技術,關於智能合約的概念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成以代碼形式成立並存在的一系列承諾,一旦合約成立則不許第三方的參與就可以自動執行,這也就是區塊鏈行業中著名信條『代碼即法律』的由來。
從以太坊的運行原理中我們可以看到,區塊鏈為智能合約提供可信執行環境,而智能合約則有利於區塊鏈的相關應用發展和推廣,隨著時間的退役這項技術的應用會超越貨幣,應用於更廣泛的金融場景甚至不僅僅是金融領域。
而作為區塊鏈2.0時代最顯眼的實際應用,NFT除卻藝術價值和金融價值讓它聲名遠揚之外,我們更應該看到區塊鏈技術以及智能合約在背後提供的可靠環境。
智能合約的締造方中有一方並不會有直接利益關系,或者說是所有參與者的利益,這就保證了無需監管者就可以維持公平!
至於區塊鏈的3.0時代目前仍然是一個探索,但是這個時代的核心詞是『自治』,自治的發展到底是平權還是集權,不得而知,但是從區塊鏈的底層設計來看,我們有理由相信頂層也不會走上歧途。
Part. 2
說完區塊鏈的發展史之後,我們有必要說一說區塊鏈在國內的合法化以及未來展望。
首先需要提到的是在上周二北京市海淀區中級人民法院就一個礦工合同進行了最終審判,合同的內容是甲方雇傭乙方進行挖礦,甲方提供資金乙方提供設備,後由於利益分配問題出現了糾紛,訴訟至法院進行審判。
一審結果就是合同無效,後原告不服判決再度訴訟,最終二審結果維持原判,斷定礦工合同無效。
解釋則是挖礦行為本身不受法律保護,不能斷定為正常商業行為。
這個判例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好像是區塊鏈的冬天的又一個表現,但是從法院判決中卻不難發現一個關鍵問題,那就是斷定為不受保護但是卻並沒有斷定為違法行為。
此前國家曾經出臺過禁止挖礦的相關政策通知,而這一次判例之下並沒有做出相關處罰實際上已經在對挖礦行為進行表態,那就是可以個人挖礦,但是承包合同不受保護。
根據此前相關部門的表態,我們目前可以得出確定性結論是數字貨幣《以比特幣為首》作為個人財產是受到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出現數字貨幣被詐騙被盜竊這種情況那麼可以進行報案處理,個人財產受到保護。
挖礦本身目前看來也是可以的,但是僅限於個人行為。
唯一不能夠被認可的就是數字貨幣的交易,這種行為被認定為違法違規。
從這裡我們不難分析出政策導向並非打擊區塊鏈技術,甚至不是打壓數字貨幣,而是對於存在交易雙方的交易行為進行約束。
根據近一年來業內人士以及相關愛好者的反饋來看,很多國內銀行卡在完成USDT交易之後會被凍結,但是這並不是百分百被凍結,那麼到底是監管有漏網之魚還是凍結另有原因值得探討。
國內有律師給出答案,表示這種凍結大多因為入賬金額來源不正,可能涉嫌電信詐騙或者是網絡賭博等渠道,因此會出現銀行卡凍結的情況。
這種趨勢和表態證明了有關方面之所以不能夠放開對於區塊鏈行業的監控還是因為交易的自由性過強,監管方面缺失,這就容易成為最大的洗錢場所,因此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先將行業直接擱置,處理完畢監管問題再開放是唯一選擇。
當前國內的NFT市場已經被逐漸開發,不管是成品版權方的衍生品還是自由創作者的相關作品,在國內能夠出售則能夠有收益,但是最近也有禁止NFT二級市場交易的消息傳出。
從1月份開始的自由交易到現在叫停交易,說明半年時間內市場必然出現了自由交易的漏洞,才會有這種情況的發生,否則如果不願意常識性接納區塊鏈行業那麼當初直接全面封死即可,完全沒必要嘗試又封鎖。
國內的NFT交易平臺都要求實名制的情況下依然會出現這種問題,那麼可想而知海外的加密貨幣交易平臺更加難以監管,態度表達也就不奇怪了。
但是區塊鏈真的要被長久擱置嗎?
答案也是否定的,其實從近段時間國內大型企業動作就能看出一二,字節跳動,騰訊,阿裡等大型企業都在元宇宙領域有佈局,從『柳夜熙』IP出現引發轟動來看,元宇宙IP大有可為,無論是遊戲,VR,交易都在可預見的未來呈現蓬勃發展的態勢。
而NFT和元宇宙作為區塊鏈技術的周邊衍生,被逐漸接納實際上就是全局接納的一種試探。
除此之外,拋棄金融屬性的區塊鏈技術當前也正在成為各大銀行的座上賓,銀行開設戶頭的傳統交易形式在當下已經落後了,即時交易的螃蟹被支付寶和微信吃了,那麼銀行方面想要重新占領領先位置就必須在區塊鏈技術上發力。
國家推出的數字人民幣就是這樣一種嘗試,在實名賬戶之間的端對端價值流動,這一方面應用了區塊鏈技術,另一方面也解決了監管問題,但是在數字人民幣展現出超越支付寶微信的優勢之前,人們很難改變支付習慣。
因此,我們可以大膽做出假設,未來區塊鏈技術將會落地股票,基金,期貨,房地產等全部的實際使用場所,並且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區塊鏈的應用和革新將會是從頂層建築開始的,因為在個人端幾千幾萬甚至幾十萬的交易不會受到銀行戶頭的太多影響,支付工具已經可以完成。
隻有在巨大流量資金變動的場合才會展現出區塊鏈的與眾不同。
這將會是一場自上而下的革新,至少在技術應用方面是這樣的。
此外,當西方主要國家完成對數字貨幣的監管之後,國內市場或許也會徐徐打開,因為說到底一切的躲避隻是因為無法監管。
而區塊鏈技術是大勢所趨,正如復式記賬法一樣,放棄和對抗,帶來的隻會是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