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陳寶紅 記者 嚴君臣》區塊鏈虛擬貨幣投資,點擊手機操作APP就能日進鬥金,如此高端的平臺誰能不愛?4月13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日前,由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袁某、陳某等6人涉嫌詐騙、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一案宣判,被告人袁某在明知他人利用虛假詐騙網站進行詐騙活動的情況下,仍聯合多人制作虛假的詐騙交易平臺,致使來自南通、杭州、深圳等多地25名被害人被騙共計1642萬餘元。
經審理,袁某等6人均獲刑。
2021年7月,南通市民周某在某短視頻APP上結識網友『老沈』,『老沈』自稱是股票老師。
周某被『老沈』拉進群,每天聽『老沈』在群裡開微信視頻會議講股票知識、炒虛擬貨幣賺錢。
後來,『老沈』讓周某安裝一款虛擬貨幣交易平臺APP,並在群裡發了幾張虛擬貨幣盈利的截圖,周某很心動。
按照『老沈』的安排,周某添加了群裡的『金牌專員』,將3萬元轉賬到『專員』提供的銀行賬號上,在APP裡面買了1000個虛擬幣,並提現成功。
周某這下徹底放心,這個APP很正規,能賺錢。
2021年8月,『老沈』在群裡說有另一種虛擬幣馬上上市,有三倍收益,現在可以低價申購。
周某立刻行動,在平臺上斥巨資購買該虛擬幣,靜待『上市鎖資』一周後就出手。
鎖資解封日,周某打開APP準備出售虛擬幣賺錢,APP已經打不開。
周某一身冷汗,方才意識『老沈』設了個騙局,立即報警。
此時,周某已經在這款APP上投入七百多萬元。
2021年9月,袁某等人相繼被公安機關抓獲。
2021年10月,公安機關向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被害人周某購買虛擬幣使用的APP是真實的虛擬幣交易平臺嗎?它到底從何而來?在審查起訴階段,崇川區檢察院依托南通市金融網絡犯罪研究基地電子數據實驗室,開展自行補充偵查,對袁某的手機微信、支付寶、搜索內容等進行恢復、提取和固定,共提取12GB的內容,並對該手機中袁某與上家微信聊天記錄進行分析和研判。
檢察官梳理電子證據發現,2020年12月開始袁某就已經開始與上家商量詐騙的模式,2021年7月至8月為上家制作了詐騙使用的APP,配合上家關閉服務器並刪除服務器數據。
陳某等人根據袁某的要求,在袁某提供的源代碼的基礎上,更換圖標,修改文字,修改後臺服務器數據、服務器端口鏈接,隱藏或刪除驗證碼功能,增加人工客服鏈接入口和控盤機器人。
『平臺顯示的虛擬貨幣K線圖為控盤機器人制作的虛假數據,可以通過APP後臺隨意修改』檢察官起底這款虛擬交易APP,根本不存在虛擬幣交易功能,平臺並無資金流入口,被害人向平臺充值進行虛擬幣投資,實際是向詐騙者賬戶轉賬。
檢察機關認為袁某在明知他人利用虛假網站進行詐騙活動的情況,為非法牟利,仍提供技術支撐等幫助,並且致使全國多滴被害人被騙1642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陳某等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技術支持,情節嚴重,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2022年2月,檢察機關將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
經法院審理,袁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陳某等5人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二年三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本案中的袁某是本科畢業,有計算機方面一技之長,這種特長用錯了地方就會妨害網絡世界運行秩序』除了提醒廣大群眾投資要抵制高利誘惑,檢察官特別給許多『天之驕子』忠告:大學畢業生尤其是計算機專業等技術崗人員在就業擇業時要留意,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溝通方式是否存在隱蔽、規避監管、違法違規的情形,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