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的名人,要求法院駁回集體訴訟。

來源丨元宇宙簡史

作者丨元宇宙簡史編輯 Eco

【元宇宙導讀】針對一群前FTX客戶發起的集體訴訟,一些曾經為FTX代言或以其他方式宣傳FTX的名人的辯護律師要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並賠償他們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尚未有最終裁決。

加密貨幣交易所FTX在去年11月宣佈破產後,引發了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其中之一是由一群前FTX客戶發起的集體訴訟,指控FTX及其代言人和高管欺騙性地向公眾推銷未註冊證券,並導致客戶損失數十億美元。

這些未註冊證券是指FTX推出的收益賬戶(YBA),一種理財產品,承諾為客戶提供高達100%的年化收益率。

然而,這些收益賬戶並不是真正的加密貨幣資產,而是由FTX以自己的方式管理和分配的數字代幣。

當FTX宣佈破產時,這些收益賬戶也隨之變得一文不值。

據訴訟文件稱,FTX在破產前夕將大量客戶資金轉移給了其母公司Alameda Research,並用於支付其債務和個人開支。

集體訴訟中被告包括了一些知名的名人和公眾人物,他們曾為FTX代言或以其他方式宣傳FTX。

這些名人包括喜劇演員兼導演Larry David、NFL球星Tom Brady、Gisele Bundchen、NBA球星Stephen Curry、Udonis Haslem、Trevor Lawrence、Kevin O’Leary、棒球明星Shohei Ohtani、David Ortiz、網球明星Naomi Osaka以及NBA金州勇士隊。

推廣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的名人,要求法院駁回集體訴訟。

這些名人在最近提交給法院的動議中要求駁回此案,聲稱他們並沒有提倡對收益賬戶進行投資,而隻是推廣了FTX作為一個加密貨幣交易平臺。

他們還表示,他們並不知道收益賬戶的真實性質和風險,也沒有從中獲得任何不正當利益;他們隻是根據FTX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以及自己的判斷,進行了合法和合理的商業活動;他們認為,原告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或理由,證明他們對原告的損失負有責任。

這些名人的辯護律師還指出,原告的訴訟是基於美國證券法律的規定,而收益賬戶並不屬於證券的范疇,因此不受該法律的管轄。

他們還表示,原告沒有在法定時限內提起訴訟,因此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此外,他們還認為,原告沒有選擇正確的管轄地,因為FTX是一家在加勒比海地區註冊的公司,而不是在美國。

這些名人的辯護律師要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並賠償他們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尚未有最終裁決。

FTX不僅面臨著這一起集體訴訟,還面臨著多起其他集體訴訟,指控其涉嫌市場操縱、欺詐和不公平競爭等罪行。

其中一起訴訟是由一群前FTX員工發起的,指控FTX未能支付他們應得的工資、獎金和股權,並違反了勞動法律。

另一起訴訟是由一群前FTX合作夥伴發起的,指控FTX未能履行其合同義務,並惡意終止了合作關系。

除了民事訴訟外,FTX還受到了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等多個政府機構的刑事調查或指控。

其中最嚴重的是針對FTX創始人兼前首席執行官SBF的指控,SBF被指控盜竊了數十億美元的客戶資金,並用於向政治候選人和團體非法捐款以換取影響力。

SBF已經被捕並被控數項重罪,包括電子欺詐、證券欺詐、洗錢、逃稅、行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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