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等多省區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執行差別電價政策。

2022年2月14日,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出《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說,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助力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50元。

各地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進行動態甄別,定期更新應執行差別電價的電力用戶名單及執行起止日期。

針對同一電力用戶,若存在虛擬貨幣『挖礦』用電與其他用電混用的,其全部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政策。

據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夏學民介紹,一方面,虛擬貨幣『挖礦』消耗巨大電力,挖礦硬件迅速升級、算力激烈競爭更是造成大量能源消耗。

另一方面,炒作交易虛擬貨幣涉嫌擾亂經濟金融秩序,帶來非法交易、洗錢、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風險,有損社會公共利益。

據浙江網信網報道,2021年9月起,浙江省對利用公共資源參與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行為進行了專項整治,全面篩查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通過遠程監測、現場檢查,技術核查等方式,重點核查了20家單位119個IP地址,涉及比特幣、以太幣、塗鴉幣、爾格幣等10餘種虛擬貨幣,查處了一批違紀人員並對違規所得予以追繳。

浙江等多省區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執行差別電價政策。

據悉,自2021年9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1部門發佈《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後,各地把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

隨後,海南、內蒙古等地相繼出臺差別電價政策,禁止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享受電力市場讓利,加快淘汰虛擬貨幣『挖礦』。

日前,山西省忻州市、山東省威海市開通舉報平臺,受理群眾舉報,重點查處偽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為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或個人,用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企業和個人,以及通過其他多種隱藏形式進行『挖礦』的企業、網吧、個人等。

『相信其他各省區市也會陸續出臺政策,執行更有效的差別電價遏制非法‘挖礦’行為』夏學民說。